驿站未备案违法吗
驿站未备案违法。
快递驿站没有备案,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驿站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申请书;
2、快递驿站经营许可证;
3、经营范围明确的营业执照;
4、提供服务的场所照片;
5、提供服务的柜台照片;
6、提供服务的员工名单;
7、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快递企业授权委托书;
9、在岗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10、接受邮政管理局检查的书面承诺;
11、快递驿站经营合同;
12、其他邮政管理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综上所述,快递末端网点开办者应当自快递末端网点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快递末端网点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准备好开办者营业执照、快递末端网点负责人身份证明、快递末端网点场所的图片资料、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并且提交提交所属企业法人的授权书。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条
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活动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和国邮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开办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提前10日向社会公告,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