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不同于订金吗
法律分析: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
2、定金必需是书面形式,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订金不用必须是书面形式
3、定金受法律保护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订金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被认为是一种单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4、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