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证人证言的效力

法律分析:书面证人证言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或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等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所以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证人出庭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这个时候书面证言的效力相当于证人出庭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