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的男孩,把我朋友扎了,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未满16周岁,属于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如果该未成年人把对方扎成轻伤,虽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4条,即故意伤害罪,但是依法应不予处罚;若是扎成重伤,则应接受刑事处罚。
如果该未成年人仅是把对方扎成一般性伤害,虽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43条,但同样也应不予处罚,而是责令其监护人管理教育,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