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捆绑法律问题

个人APP的使用权利应该回到用户手中,严厉打击捆绑服务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督总局4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规定中明确表示用户手中的APP除了必要的个人信息范围,都可以使用基本的APP所提供的服务功能。这项规定的推出,可以有序的引导并规范市场中的APP的发展和使用。并且严厉的打击某些以窃取用户信息为目的开发的软件,将用户的信息权限交还到用户手中,这是未来软件发展的一种常态。

完善互联网生态环境,提高用户体验

从5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未来软件开发到用户下载以及后期用户软件的体验感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当一款软件下载后,它会索取用户的各种信息和手机内部权限,个人觉得这完全是没有必要的,比如说我看一个视频软件,它需要我的联系方式以及访问通讯录的权限,这就有违背了我使用软件的初心。希望以后软件的使用流程可以由凡化解,越简单越好,这样可以提高用户的体验感,拒绝捆绑式的服务。

捆绑式服务有泄漏用户个人信息的风险

很多软件在下载后会索取各种用户软件的权限,比如通讯录,相册、麦克风、键盘等基础功能。当用户的这些基础信息被传输到软件平台后,软件平台可以根据我们的个人习惯以及个人隐私信息,后期可以针对个人开发出诱导式的消费或其他的功能。这是互联网软件现在常见的方式,感觉每个用户在使用软件的时候,所有的隐私都暴露在软件平台的背景下。支持这种严厉打击捆绑式服务的软件规定,同时也希望软件开发公司可以站在用户使用以及个人隐私保护的角度去开发软件,而不要只想着以盈利为目的。这样才可以使用户群体更加庞大,也可以建立用户与平台的信任基础,相信我们的互联网生态环境可以越做越好,越做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