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以正常方式买一样产品回来出售,但不用产品本身的品牌,用自己的品牌,这样可以吗?谢谢.

不行,这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是欺骗性交易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又根据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4款的规定,该行为符合“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产品不关是从哪个地方运来的,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