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提供了证据,法官不按证据判怎么办?应该去找哪个部门投诉解决

提供的证据法官不采纳,在法院判决后,对判决结果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结:法官审判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原被告双方均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裁判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对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法官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及其他实体法和程序法确定,而不能进行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