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荣的个人经历

1994年7月起西北政法学院任教,先后为法学专业本科生主讲的课程包括: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罗马法;

从1997年12月起,晋升教授职称,除继续担任本科教学外,还先后为法律史学专业的研究生开设先秦法制史专题讲座,为刑法学专业的研究生开设中国刑法史专题讲座,为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开设中国传统司法制度专题讲座;

从1998年2月通过遴选担任法律史学专业研究生导师,后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一系副主任;

1999年10月当选为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

2000年9月起,任西北政法学院法律诊所项目负责人;

2002年起,任西北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

2005年起,任全国法律诊所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07年被聘为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研究员。

2008年10月,被选为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届执行会长;

2010年6月,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

2013年,连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九届执行会长;

2015年,兼任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