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要工作法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六要”群众工作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六要群众工作法的根本要求是服务群众。主要内容是村里的事党组织要引领,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基本要求是:

(一)发挥核心作用,做到村里的事党组织要引领。村里的重大事项,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规定的村民白治程序组织实施,确保村党组织在农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按照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任务分解、公开承诺、组织实施、考评奖惩六个环节,对村里重大事项的提议环节,党组织集体研究;民主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党组织把关审查;民主决策环节,党组织引导组织;监督、测评环节,党组织强化管理,保证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到村务决策、实施全过程。

(二)创新公开形式,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村里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经村两委确定后,向村民公开,保障村民的知情权,村两委通过制定党务、村务公开目录内容,将新农村建设规划,村财收支、村干补贴,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置、公益性项日及工程招投标,林地承包、土地征用及补偿、宅基地分配,救灾救济款物、计划生育、农村低保,评先评优等纳入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村级事务的性质,采取上到公开栏、下到议事点、发到联户(户)代表等形式,每件村级事务以两种以上形式随时公开或每月公开、季度公开,实现村民对村务的知晓率达100%。

(三)拓宽民意渠道,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参与。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在事前事中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确保村民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保障村民的参与权。推行重大村务理事会制度,

通过推选群

众代表或联户(户)代表组成理事机构,实行一事一理事会﹔开展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在联户(户)代表议事点、向农户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召开民主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村民意见;疏通民意渠道,村民可直接或通过村民代表、联户(户)代表向村两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规范决策程序,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做主。坚持在村党组织

(五)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监督。充分利用各种监督手段和形式,鼓励和引导村民对村里的事进行监督,保障村民的监督权。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理事会和联户(户)代表的监督职能作用,按照有关事项指定具体监督责任人,负责对相关村务实施全程跟踪监督,收集、反馈村民的意见建议。村两委根据工作需要和村民意见,适时召开村务听证质询会,让村民了解相关情况。

(六)完善考评机制,做到村里的事村民要满意。坚持以群众满意

为第一标准,把对村干部的评价和村务实消术B度考评等形式,存障村民的评判权。采取一事一测评、半年初评、年度考评等形式,召

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联户(户)代表会议,对村干部和村务实施结果进行测评或考评,并由乡镇党委根据测评或考评情况,将测评或考评结果与村干部奖惩、报酬和职务调整挂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