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车站进站口验证闸机上捡拾手机是什么行为

是“捡拾”还是“盗窃”要根据当事人主观目的、事发经过、捡拾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明知是他人财物,且财物尚未脱离事主的控制范围,当事人所谓的“捡拾”具有明显的主观占有故意,其行为就已涉嫌盗窃。

“换句话说,明知是别人的东西,看到东西遗落不吭声就拿走,这种行为性质就属于秘密窃取,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已经构成盗窃。”关于“捡拾”和“盗窃”的边界,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进一步解读说。

我国《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我国《物权法》第111条则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捡拾了无主物被人找上门还拒不归还,后果就更严重了。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过,赵三平表示,侵占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失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