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旧房子卖给本村人,现在拆迁,可以要回拆迁款吗
法律分析:基于契约精神,旧房子已经卖给本村村民,这一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若房子拆迁,拆迁款属于购房者,不可以再要回。农村房屋买卖一般分以下三种情况: 1.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过如果是在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前,合法购买房屋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2.农村居民与非本集体经济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随意将房屋转让给非本集体成员,侵害了本集体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农村居民与本集体经济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行为法律没有禁止,只是规定,一旦村民将房屋转让他人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房屋是宅基地建筑,所以房屋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在我国法规中,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或者抵押。但是对宅基地附着物(农村房屋)却可以买卖,只是没有房产证,只有按民间交易的形式(合约)进行买卖,并且局限于本村村民之间。基于这一点,农村房屋过户的条件就是在买卖双方达成同意后,只能在同集体经济组织内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