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名词解释: 1、城市规划 2、建设法规 3、项目经理 4、仲裁 5、工程建设合同 6、可行

城市规划是研究城市的未来发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综合安排城市各项工程建设的综合部署,是一定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

建设法规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项目经理是指工程项目建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核心,对项目实行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的责任保证体系和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设立的重要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是为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负总责的人。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指工程建设的合约条款。

可行性研究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对有关建设方案、技术方案或生产经营方案进行的技术经济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