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人民调解是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现在我国既处于发展黄金期,也处在矛盾凸现期,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等特点。如何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是人民调解工作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点初浅认识。

一、提前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发生。预防重于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要管好特殊人群、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管好特殊人群,就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微机化、正规化、常规化的管理。规范企业管理,就是要求司法行政机构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当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和法制宣传员。促进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司法行政机构发挥知法懂法的专长,为政府的决策、执法等把好法律关。司法部门要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减少诉讼、防止群众越级和集体上访等方面发挥作用。比如,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外嫁女”征地款分配纠纷不断增多,宁乡县夏铎铺镇司法所运用“权利与义务对等,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研究出了各方都较满意的分配方案,有效解决了“外嫁女”征地款分配这个难题。

二、及时调解,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矛盾纠纷的化解必须抓早、抓小,防止激化和转化。群众中产生了矛盾纠纷,要积极及时予以化解,不能因为事情不大或者事态还不严重而视而不见。在调解中要善于通过循循劝导,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其站在对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过错,教育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各自站在对方的位置立场上设身处地想一想,这样才能使其既客观地评价对方,又冷静地审视自己,从而掌握调解工作主动权,最终达到解决双方矛盾的结果。如夏铎铺镇一单位职工孙某因病死亡,死者家属要60万元补偿金。“全国人民调解能手”、镇司法所所长张正平通过“分别突破促调法”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单独进行调解,引导换位思考,掌握当事人心理底线,然后提出双方认可的协议方案,有效防止了事态的扩大。近年来夏铎铺司法所***化解各类纠纷44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无一起引发民转非、民转刑案件和恶性上访事件。

三、客观公正,依法平衡双方利益。人民调解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必须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把依法调解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理、法的统一。同时,公生明、廉生威,调解者必须做到心底无私、客观公正。如夏铎铺镇三桥村十三组部分土地征收后,调整承包十分困难。夏铎铺司法所牵头、综治办配合,多次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连续两天两夜召开村民大会,充分听取了解群众意见,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了比较全面的承包方案,赢得了农户的支持拥护,圆满地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