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伤最容易鉴定为轻伤

什么伤最容易鉴定为轻伤

什么伤最容易鉴定为轻伤, 我国现行法律对何为轻微伤无明文规定,发生故意伤害后,需要由法医进行鉴定,轻微伤是有相应鉴定标准。那么什么伤最容易鉴定为轻伤呢?

  什么伤最容易鉴定为轻伤1

?什么伤最容易鉴定为轻伤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一般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按照刑法当中的量刑幅度规定,如果只是造成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间进行量刑处罚。

  什么伤最容易鉴定为轻伤2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未达到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一)、头颈部损伤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眼部挫伤。

8、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

10、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耳廓创在lcm以上;耳廓缺损。

12、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涎腺其导管损伤。

15、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

19、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1、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2、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4、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5、外伤后血尿。

6、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7、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8、阴囊、阴茎挫伤。

9、脊柱韧带损伤。

10、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三)、四肢损伤

1、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

2、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l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3、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4、手、足骨骨折。

5、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四)、其他损伤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

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为轻微损伤的下限,未达到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什么伤最容易鉴定为轻伤3

需根据伤情确定,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2.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常见的轻伤有四肢骨折、颧骨骨折、眼睑缺损、鼻骨粉碎性骨折、舌骨骨折、骨盆骨折、肋骨骨折、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

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等。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我国现行法律对何为轻微伤无明文规定,也无全国统一的轻微伤法医学鉴定标准,仅有地区性、行业性的鉴定标准。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一、法律上的轻伤与重伤

人们有此疑惑很正常。根据我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级别从低到高分为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和重伤一级。这个标准里的轻伤、重伤与普通人理解的“伤势轻重”是两个概念。

很多法学院的同学在上法医学课时,最大的感慨就是:原来轻伤根本不轻,诸如颅骨骨折、骨盆骨折这样的“严重结果”,在标准里仅属于轻伤二级,颅内出血也才轻伤一级,而大量的轻微伤其实已经触目惊心,包括肋骨骨折、面部划伤、打掉一颗牙等等。总之,轻微伤咱也伤不起。

伤情结果会直接影响对行为人的处罚结果。我国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成立并不要求被害人的伤害结果,但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求伤害的结果在轻伤以上,若伤害的结果属于轻微伤,则不构成犯罪。这也是为什么罗翔老师一直呼吁增加暴行罪和轻微伤入刑。从量刑上看,轻伤最高判三年,重伤量刑三到十年,严重的还可以判死刑,差别很大。

?二、法医鉴定意见有多大效力?

被害人的伤情并不能依靠自身陈述或者目击人的证言来确定,必须依靠伤情鉴定意见。假如伤情鉴定不实,当然会引起司法不公。基于以上理由,我们就来讨论下这份引发关注的法医鉴定意见书以及相关的程序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侦查阶段遇到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侦查机关可以自行启动。根据前述警情通报,本案中的伤情鉴定是由公安机关启动的,侦查阶段的初次鉴定大多数由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不能鉴定的才交由社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能出于慎重考虑,本案没有委托唐山当地法医鉴定,而是委托了上海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当然,这家鉴定机构具备法医临床鉴定的资格,也经常接受全国各地公、检、法等机构的送检委托,处理各种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鉴定。

从程序上看,启动鉴定没有瑕疵,不过并不意味着这份鉴定意见就不容质疑。2012 年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用“鉴定意见”替代了“鉴定结论”,用意很明显,“结论”会造成误解,公安司法人员会直接依赖结论认定事实。但从司法鉴定本身来说,鉴定人提供的并不是确定无疑的结论,而只是一个基于科学的分析判断。在实践中,基于相同的鉴定资料,不同的鉴定人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尤其是那些依靠经验判断的鉴定事项。

因此,鉴定意见并没有预设的证明力,并不因其科学性或权威性而受到加持。本案中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也是一样,法医的鉴定意见——对两位被害人的伤情判断,并非终局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