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不要干涉大自然,那保护濒危动物是不是在干涉大自然?
保护野生动物算不算是干涉大自然呢?要说清楚这个事情,首先就要明确干涉大自然的概念,明确什么是干涉大自然。
狭义上来说,人类对于大自然的干涉已经过于严重而且无法改变,这样的干涉每时每刻都在继续着,比如修建水坝使得河流发生变化,对于一些鱼类来说,就可能是灭顶之灾;而哪怕只是修建一条混凝土公路,对于公路下边的蚯蚓来说也是极为巨大的影响。所以人类除非不存在呢,否则人类时时刻刻都在干涉着大自然,而且这个过程无法改变。当然如果换个说法,人类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那么也就不存在干涉一说呢?
解释了什么算是干涉大自然,那么再来说说保护濒危动物,算不算是干涉大自然。保护濒危动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算是干涉大自然。
人类目前保护濒危动物的方法,用得最多的就是制定相关法律,对于濒危动物进行保护,同时建立自然保护区,使得濒危动物有一个不受威胁的繁衍生息之地。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法律上保护濒危动物,以及建立自然保护区进行保护,是针对人的。也就是说法律只对人有约束性,而并不约束动物。
举个例子,藏羚羊是保护动物,人类猎杀藏羚羊会触犯法律,人类也建立了保护区来保护藏羚羊。但藏羚羊在野外自然有其天敌的存在,比如狼群等等,狼群捕杀藏羚羊并不犯法,而人类也不会对此进行干涉。所以这样的保护濒危动物的行为,并没有干涉大自然的意思,只是为濒危动物排除了人为的影响,而其本身还是自然界之中的一分子。类似的例子很多,很多研究野生动物的动物学家,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直研究的对象被天敌猎杀,而不能插手,因为这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
当然事情无绝对,在某些时候野生动物处于极度的濒危状态,在野外随时都可能存在灭绝的危险,这个时候人类就可能出手干预,以维持这个物种的延续。比如华南虎在野外因为人类的猎杀已经功能性灭绝了,如今的华南虎就是当年捕捉之后,人工繁育的后代。而现在因为葛洲坝的修建,中华鲟野外产卵地受到了破坏,为了保护这个物种,人类每年都会进行人工的放流。这样的人为干预行为,实际上算是干涉了大自然的法则。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被干涉的物种,其大多数陷入灭绝境地的原因都是人类造成的,其实与其说是人类在干涉大自然,不如说是人类在弥补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