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1、增强医患双方法律意识,进行预防性法治建设。

一些地方之所以发生恶性伤医事件等违法犯罪行为,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首先需要引导人们增强法律意识,在发生医患纠纷时能够利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要加大普法力度,加强与处理医患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医患双方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医疗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医患双方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有法可依。

2、保障医患双方平等地位,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用法治思维解决医患纠纷,需要将医患双方作为平等的主体。在医患关系中,医生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职业,这一特性使得医患双方容易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个别医护人员可能会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患纠纷的处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3、把诉讼方式和调解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以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纠纷,一般可以采用诉讼方式。诉讼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具有强制性,一旦定案具有不可反驳性,医患双方必须服从,必须维护法律的权威。

非诉讼方式主要是依托调解机构的专业性、中立性,快速公平地调解医患纠纷,形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处理结果。调解方式是诉讼方式之外一种有效的辅助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有利于医患纠纷的及时解决,防止医患纠纷的激化和升级,更有利于形成和谐医患关系。

扩展资料: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

1、对医疗服务特点认识不足,“非理性就医”现象仍较普遍。

2、对卫生事业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医药卫生体系仍不健全。同时,以药补医机制仍未从根本上破除,符合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绩效考核与用人制度仍未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制度仍需完善,引发医患矛盾和纠纷的医疗安全质量和服务态度仍有待进一步改进。

3、对医学局限性认识不够,医患沟通仍不顺畅。对疾病,医学更多的是缓解而非治愈,这不是医生的无能,而是医学的局限。即便是对某些常见病,由于病患个体的差异,医学有时也不能提供有效治疗。对医学的局限性和风险性认识不够、期望过高,是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心理失衡的重要原因。

4、医疗风险分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同时,医院并没有作为公***场所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管辖范围,缺乏一个起缓冲防范作用的“安全阀”。这是影响医患关系良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5、舆论引导机制不健全。一些媒体特别是一些小报和新媒体仅以有限的医学知识判断报道医患纠纷,往往容易出现偏颇、有失公允,甚至以偏概全、误导公众。

人民网-陈竺:怎样认识和有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人民网-人民日报新知新觉:以法治思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