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结案后怎么执行
民间借贷向法院起诉,原告胜诉后,由被执行人执行生效判决书,如果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一、民间借贷的表现形式:
1.企业集资型借贷。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企业集资,主要是企业向股东.职工借债或以入股的方式筹措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有部分企业向员工收取所谓“工作保证金”,一方面稳定员工工作和防范经营风险,另一方面也达到集资的目的;还有些企业委托职工以个人名义,用个人房产作抵押取得贷款后由企业使用,利息由企业支付;企业集资的利率.股息一般相当或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低利率互助型借贷。这种形式也就是民间常见的“帮困济贫”,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
3.不规范的中介借贷。这些中介公司对外公开的身份是 “投资咨询”.“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和“财务顾问”公司等,它们借助于正规中介机构的融资行为或以非正规中介机构为依托进行民间借贷。
4.发放高息型借贷。这种借贷的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以关系和信誉为基础,筹措资金多用于生产资金的周转。
二、民间借贷合同五种情形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