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中陈世峰被定刑二十年,为何律师会帮恶人辩护?

备受关注的中国留日学生江歌被害一案,于东京时间12月20日下午3点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犯罪人陈世峰被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有网友私下发表议论,像陈世峰这样丧心病狂的人,怎么会有律师帮他做无罪辩护呢?

的确,在江歌案如火如荼的讨论声中,网络上对陈世峰的骂声一片,甚至于他的辩护律师,也遭到了无数网友的围攻。

似乎法律人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明明被告已经犯下了弥天大错,你为什么还要为他辩护呢?

刑法书上第一章:刑法是善良人的最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最大宪章

无论善良人也好,犯罪人也好,每个人都是有人权的。其实律师并不只是为犯罪人辩护,更多的是为人的基本权利辩护。

还记得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聂树斌案件吗?聂树斌因为路过凶杀现场而被警方定位重大嫌疑人,在警方高强度的审问之下,他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警方也宣布了破案。

当地直接指派了一个律师为聂树斌辩护,没想到这位律师在沟通之后选择了有罪辩护,这就相当于承认了杀人的事实。结果聂树斌在万众瞩目之下被判了死刑,不久之后被枪毙了。

在2016年12月2日,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聂树斌无罪。

虽然聂树斌最后沉冤得雪了,然而人死不能复生。

倘若当年的辩护律师能够费尽心力的为聂树斌辩护,而不是匆匆地做有罪证明,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少一个冤案,多一个美好的家庭。

蒙冤的人,当初所有人都是认为他有罪的,倘若连辩护律师都认为他有罪,他的冤屈该向谁控诉?

嫌疑人不等于犯罪人,虽然有时候概率很小,甚至接近于0。只要法庭最终没有宣判有罪,被告只能称为嫌疑人

还记得电影《十二怒汉》吗?在这部电影中,12个人作为陪审团来决定一个孩子是否有罪。一切的证据都在证明着这个孩子有罪。在第一次的表决结果中,有11个人认为他有罪。

然而到了后来,随着八号一直对孩子无罪这个结论的坚持,一个个的推翻那看似很明显的证据,最终12个人达成一致,认为孩子无罪。

法律人不是上帝,即使在最艰难的情况下,我们也要保持对生命的敬重。

引用知乎网友的一句话

如果当年有一个负责的律师:

佘祥林、赵作海、呼格、罗开友、张振风、李久明、杜培武?这个长长的名单里的人名或许就不会出现在搜索引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