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应当实行哪些管理制度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应当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的管理制度。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才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在基地工作应当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的管理制度。对于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应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的措施
一是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统筹转型、降碳与保供,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加强节能降耗,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
二是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传统能源逐步退出必须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扩大油气储备规模,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形成煤、油、气、新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
三是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以绿色低碳为方向,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内蒙古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