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花十几万整容,“效果太好”做成了案例被人冒用,你怎么看?

没有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就贸然借用人家的整容照片来打广告,这不光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权,而且更是一种欺骗整容消费者的心理。倘若你也看到了这则广告,正巧你也有整容的准备,如果在整容之前那一刻,得知该整容医院是冒名顶替?整容效果?,那躺在手术床上的你,当时又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所以在我看来,某些冒名传播案例的组织或个人,该受法律制裁。

事情发生在2019年,一位杭州小伙在社交发布的个人整容前后对比照片,竟然无意间被某整形医院进行了盗用,可能是因为整容整形效果太好,所以被拿来了当做教科书式的案例当做宣传。既然已经有证据在手,那想必如果这位杭州小伙联系到该整容医院,将此事进行正当交涉的话,那我想该整形公司应该会给小伙一个满意的答复,毕竟是机构有错在先。

(一)该整形公司:把黑的说成白的?

2019年3月2日,当事人在小红书的个人主页发布了自己的整容前后对比照片,因为这次整容很成功,所以小伙也在照片上附上了自己对整容的一些看法。可能是因为整容太过成功,再加上整容前后对比的照片差异确实有些悬殊,所以便被一家名为?艺星整容?的公司拿去了宣传。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2019年3月13日,当事人的整容照片首次被发到朋友圈进行整容宣传;3月14日,整容照片再次被另一位销售发到了朋友圈。不过首先发现的并不是当事人本人,而是当事人的朋友,据说当事人朋友还曾佯装整容人,询问过发朋友圈的销售人员,正是这一问,随即便揭开了这层遮羞布:原来真的是冒名宣传。

传播整容照片的销售人员,不光向外声称:该例成功的整容手术是自己医院所做,而且还指名道姓了一位王某医生。打听到具体消息之后,当事人通过朋友加上了传播自己整容照片的销售,可是因为话不投机,该销售人员直接将当事人微信删掉。当事人随即又拨打了重庆艺星整容的总部客服电话,可得到的态度依旧不容乐观。

(二)该整形公司明显存在?护犊子行为?

电话拨到重庆艺星整形的总部客服那里,总部客服的答应很干脆,会让他们尽快删除有关照片。并且总部客服事后还给当事人回了电话,声称医院领导已经重视此事,但审查一遍过后,并未发现该整形图片具体是某个人传播的,只是医院已经下达命令,让所有传过当事人整形照片的员工都无条件删除照片。

正所谓?一波未平,另波又起?,最先发布当事人整形照片的销售,依旧在朋友圈大肆宣传;除此以外,当事人又发现其他地区的艺星整形公司的销售顾问,也在很主动积极的广泛传播着他的照片。面对如此恶劣举动,当事人声称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已经上升到侵犯肖像权、合理沟通无效等情节。

同年3月27日,有记者介入此事后,该事件便呈现出了两极分化矛盾。尽管艺星公司已经了解到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可是公司同时也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员工发布是个人行为,而且发布的渠道也是微信朋友圈,绝非公司的官方渠道,所以凭借员工的个人行为是绝对不能代表公司立场的。

(三)醉翁之意不在酒吗?

紧接着,艺星整形公司在尝试着潜移默化地扭转着该事件的性质,并且公布了自己较为强硬的态度:?当事人通过多种公开渠道点名艺星整形公司侵犯其肖像权,故而对该公司的形象和销售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造成恶劣影响怎么办呢?于是该整形公司同样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并且当时已经明确表示:已经将这件事情交给公司法务进行处理。这件事情截止到此并没有完结,因为当事人此前一直坚决要求公司方面进行道歉和承认,所以该公司给出了两方面答复:其一,道歉可以,但请追究到涉事的员工身上;其二,该公司希望当事人可以向公司道歉。

大家觉得当事人应该接受该公司的第2点答复吗?当事人的肖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未经本人同意,销售人员便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当事人的照片的举动,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侵犯。传播当事人阵容照片的销售人员是在进行销售工作,但是未经本人同意侵犯其肖像权,所以应当由疫情整形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当事人的举动并没有错,不仅可以要求该整形公司对其进行赔礼道歉,而且还可以要求对其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至于该公司提出的两方面答复。当事人全程并无侮辱和诽谤等语言,所以也没有侵犯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自然也没有必要去承担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