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法律职业伦理水平

提升法律职业伦理培养是对法律职业人素质的必然要求我国的法治建设意欲取得实质性的成效,“有法可依”的完备法律体系固然关键,但更为重要的则是良法之论证、制定和实施的“法律职业***同体”的整体素质。尤其在今天我国法治变革的大背景下,法律职业人的道德素养即“法律职业伦理”值得倍加强调。

第一,“法律职业伦理”所要求的道德素养,是法治国家一般公民道德素养的基本要求。严格意义上的法治应当是一种人类特有的高度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和国(即法治的理想政治状态)的公民们所独具的发现“真”、求取“善”以及崇尚“美”的事业。法治蕴涵的“真”、“善”、“美”对于法律职业人而言,无疑首先是作为一个合格公民道德素养的基本要求。

第二,“法律职业伦理”是法治国家中的法律职业人必备的职业道德。法律职业人首先必须具备合格公民的道德底线,但仅仅于此是绝然不够的。既然“法治实乃法律职业人之治”,那么法律职业人必然具有其他公民所不具备的特殊性的职业道德素养。像医生循医德、教师遵师德一样,法律职业人也同样应当信守相应的法律职业道德。在我国,关于律师与法官职业道德问题我们给予了比较多的关注,其实包括法官、检察官等在内的整个法律职业***同体的法律职业道德都需要重视。试想,如果一个对蕴涵着人权、民主和普遍正义等道德价值的良法缺乏真正信仰的法学家,能够不畏权贵而敢于拒斥“恶法”流弊么?一个没有深邃地体悟法治精神、原则的法官或检察官能够做到独立而公正地适用法律弘扬正义么?一个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