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不是法律主体,企业集团很可能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但是它是一个经济意义上的主体”如何理解这句话

我认为这句话里面的法律主体应该是指法人,这样理解起来就比较方便。

首先,独资企业在我国不属于法人,这个源于我国和西方国家关于法人的标准不同,但是按照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独资企业不属于法人,企业主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第二,企业集团其实是一个模糊概念,在法律上要成为法人,要具有法人资格,必须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法人的规定,所以说“很可能不是一个法律主体”,因为如果符合要求并依法登记注册为法人,就可以成为法律主体,成为法人。

第三,“企业集团是经济意义上的主体”,其实企业本身就是市场主体,企业集团自然也是属于市场主体,而市场主体必然是经济主体,因此说企业集团是经济意义上的主体,而且没有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很难称其为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