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去世舅舅帮还贷欲继承房产被拒,被判处归公合理吗?

网上沸沸扬扬的遗产继承案,很多人众说纷纭,38岁的男子买了套房,贷款还没有还完就去世了,最终也没有给舅舅分到一分钱,这让很多人意想不到,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有法可依。

舅舅继承房产被拒

从人情伦理的角度来看,归舅舅是理所当然,毕竟是亲人,而且北京男子张某没有配偶孩子,兄弟姐妹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没有,只有唯一的舅舅,按照我们正常人的思维,当然认为这一套房产应该归舅舅所有,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是这样。

我国的民法典有规定,遗产继承有遗嘱继承跟法定继承,那么北京男子张某离世比较突然,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因此,这套房产的继承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那么法定继承,舅舅并不是在继承范围内,不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中,都没有舅舅的继承资格。

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张某在生前对舅舅进行赡养义务或者是舅舅是扶养张某长大的人,以此证明,两个人的关系是非常亲近,只要拿出证据就可以拿到房产,很显然,张某的舅舅并没有上述情况,因此这套房产不能给舅舅。

房产被判处归公

在男子去世之后的一年内,张某的舅舅已经帮他还了一年的房贷了,他认为自己是继承人,反正这个房子也要是自己的,在咨询律师之后,不再还房贷,这套房子由于没有合法继承人,最终由丰台民政局成为了合法继承人,在还完张某生前的债务后,剩下的财产就归丰台区民政局所有。

张某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房子在去世之后竟然上交了国家,舅舅竟然也没有办法继承,我想如果他还在世的话,肯定是愿意把房子给舅舅的,好歹是自己的亲人,但是也有网友说张某舅舅想要房产也有一点趁火打劫的意思,张某孑然一身,舅舅也没有照顾照顾他,反而在张某去世之后,想要他的房产,实在是有点过分了,如果张某在世,舅舅细心照顾他,那么我想最后房产肯定有舅舅的份。

判处归公是合理的

《民法典》的存在解决了我国很多遗产继承问题,以及家庭矛盾产生的法律疑问,这就说明遗嘱继承是多么重要,如果不进行遗嘱继承的话,那么就要按照《民法典》条文来进行财产分配,如果想要立遗嘱的话并不是非要去公证处,可以进行录音录像以及书写遗嘱两种方法,都是可以生效,当然了法律效应最大的还是去公证处立遗嘱。

法律的存在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