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是什么?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内容可以是相关法律法规、维权方式等。

一、节日宗旨

⑴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⑵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⑶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⑷大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⑸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二、维权凭证

1、购物小票凭证、保修单、发票。

2、录音、录像、网购交易记录、客服聊天记录。

3、保修卡、信誉卡、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警示标志等凭据。

4、网购的快递单、收货单、付款单等一系列单据。

5、若因食品问题造成人身伤害,保存好病历及医药费发票。

三、当我们收集整理好维权凭证后,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1、首先与经营者自行协商和解。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