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地产类官司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房地产诉讼还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地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比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房屋质量与合同、开发商承诺不一致、客观证据材料等。 其次,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以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交再审;或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第三,为了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此外,根据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地产诉讼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根据《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