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法律加试怎么复习?
您好:
我看到下面的一片文章,是江苏省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老师在江苏都市网的采访中,关于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方面的考试应考的采访,应该对您有所帮助: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今年新增的刑法,可能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刑法实际上也不是新增,大概是2002年到2004年公务员考试中都有涉及到,而2005年到2007年没有考,今年又考,可能出现的形式,可能是在单选,或者不定项选择当中出现,但是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也有可能出现一道案例分析题,根据往年的经验来看,大型案例分析题的出现,大概往往是出现在民法,经济法的结合点,所以复习的时候主要是针对单选或者不定项选择题。
主持人:有网友对明年法律知识的命题趋势比较关注,能否请你做一下分析?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我想他尊重的前提肯定是稳中求变,往年认为是重点的,今年一定是重点,只要是公务员考试,他的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一定是考察的重点。几乎在每年大型案例题都会出现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当然他也有可能和经济法相结合,这一块仍然是重点。今年会出现什么样的趋势呢,实际上今年出现两个非常重要的法律,一个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就是10月1号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所以在民法的复习中,大约要复习三个方面,一个是民法总论,主要要知道民法的概念,民事法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然后是债权法,物权法,所以对物权法中的重点问题,比如说按份***有,***同所有,都有可能出现。
主持人:《公***基础知识》这一块给的题型比较多,那考法律会以什么样的形式出题。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首先我提醒考生,有很多考生在准备考试的时候,不看大纲,认为大纲是可有可无,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大纲一定要吃透。在整个卷面中会以什么样的题型出现。现在我只能按照经验来预测,从以往的六年当中,从2002年到2007年当中,法律没有出现过主观题,也就是说没有出现名词解释,甚至一些主观的案例分析题,所以法律的出现形式仍然是三种:单选,多选,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不是给你一大段材料,然后让你用文字表达,他给五百字左右的材料,然后一般情况下会出五到系列的连锁选择题,让你回答。但是这些案例分析题的选择项难度比较大,因为他们都是不定项选择。
主持人:考生就问,一般考法律这一块,会占到《公***基础知识》这门课多大的比重?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从往年的情况来看,法律当中,有时候基本上在大型案例题会三道,每一道有五分,这时候15分就过去,然后会穿插单选和多选,所以我们预测是25左右。
主持人:实际上这个比重还是比较大。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对。
主持人:有一名考生问你,我想报考检察院的部门,加试部分如何考?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如果要考法院或者检察院的职位,除了八个部门法,还要加考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对于这部分考生要注意。这部分考生在加试过程中题型的出现,不能参照一般公务员考试,因为这些考生在考这类题目的时候,命题者有一个前提假设,就是一中设定,考法院和检察院,基本上是经过四年本科,乃至七年研究生专门型人才,所以在考察过程中,考的难度也是意料中的事情。
主持人:其实每年法律涉及的内容比较多,考生问,我需要花最大精力放在哪一类法律上。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有很多人这么问。实际上我刚才也讲到,所谓的重点,我一般锁定在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四大块当中。这四大块必须进行有机的复习,他们的原理是什么,是如何设计,条文是如何。其他方面,像商法当中,因为商法涵盖面比较大,所以商法当中,一般情况下,了解到公司法,公司法是必须要清楚,然后简单了解一下保险法就可以。对于宪法当中,你有时间的时候要复习,没有时间可以忽略复习。因为宪法当中有很多内容,我们在初中政治,高中政治,在大学的内容当中已经学习到,而且宪法是考察最基本的东西,实际上把前面的知识回归一下就可以。对于法理这一块,因为有很多同学没有经过专门的法律训练,而且法理当中有一些知识是非常的重要。比如说法律形式,法律形式有什么叫法律,什么叫法规,什么叫规章,这些东西和法学中的法理和平常所理解的法理是不一样。比如说行政处罚法,就明确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六种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四种,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是法律,什么是部门规章,什么是地方规章,这在法理中就体现出来,所以法理中最基本的问题还是要有系统的了解。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公***基础知识》是分A、B、C三类,那考察的内容有没有区别?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我查阅了前两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试卷,A、B、C当中都有法律题目。虽然考的内容是不一样,但是据我观察和分析,他们所考察的题型,分值,所占的比重,以及所考察的难度,大致是相等,所以只是内容上的问题,区别不是特别大。
主持人:在复习的时候也不需要分开。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对。你考哪一种职位,进行一般复习就可以。
主持人:有考生说:其实大部分的考生都不是法律专业的考生,像门外汉如何复习?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如果进行长线复习。找一本比较权威和信用的教材。这个教材我不太方便直接来推荐,但是我想只要是正规出版社出版,并且他们的参编者,这几年都站在公务员培训这一线,这样作者和正规出版社来进行纂写,这样的书都是可以用。再怎么样复习的过程中,因为法律考的内容非常多,一般情况下要考八门,如果要把精华抓住不是特别的容易,所以除了自己复习以外,要通过不同的渠道来进行很好的复习,但是这个渠道有很多,比如说一些同学是学法律,可以请他们来帮助讲解一下,现在市场上也有一些声誉不错的培训机构。可能光靠自己来看书,难度会有比较大一点。
主持人:C卷和A卷在法律上有什么不同要求?难度变化有多大不同?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就是考察的具体题目不一样,在形式上、内容上、分值上基本上是一致的。
主持人:考生就讲,其实在大纲制定的复习用书以外,出了一是南大出版社的书以外,其他参考书是否要看。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虽然我是南大法学院,但是这本书有一点自己的想法。第一,这本法律书出来以后,大约是在2002年编写成功,以后可能没有进行大幅度的增衰,有一些内容和考试并不是特别的衔接。比如说今年我们肯定要考物权法,可能今年的书里面就没有。在2004年,2005年考到行政许可法,这书里面就没有。这虽然编很好,但是年代略微早一点,同时在这几年当中有很多重要的法律,比如说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这些都已经相继出台,这些都已经成为每年考试的重点,这些在这本教材中没有很好的反应出来。而且这本书涉及的范围非常的广,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等等,这些在大纲中都没有得到特别的要求,所以我想是不是能够看这本书以后,再找一些简洁的教材来看看。但是切忌,因为江苏省公务员考试难度有一点增加,但是他和司法考试和法律专业人士的考察有一点不一样,所以我复习民法的时候就找一本民法来看,这样就丧失的重点,时间和精力都不允许。
主持人:其实每一本书都很厚。你刚才提到法律知识这一块会考案例分析,你说这比较难答,正确率比较低,这要如何回答?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我个人认为要从两个方面来准备,第一要尽可能,全面,系统的掌握法律最基本的制度,只有最基本的掌握住,你才可以去做。但是有一些发条比较难懂一点,但是需要请教,你可以通过不同的形式去请教。第二等复习到一定阶段以后,再做这些题目的时候,我们必须看清楚题干,因为有些题干比较大,可能有五六百字,在这种情况下,他会给你一些暗示,在往年的考试中,不会出现法律连接,因为有时候问题如何去解决,法条已经告诉你,这时候如何去分析法条,把法条和案例题当中联系起来。我们做法律题目的时候,我自己一项都是这样认为,第一要尽可能熟悉法条,第二做这些题目的时候要有法律思维。比如说在题目当中出现某几个时间,可能是考你诉讼时效。比如说在题目当中考地点,可能就会考管辖问题,到什么地方去管辖,到哪一个法院进行诉讼。如果出现人的问题,最有可能就是在行政诉讼,这个人是不是行政主体,只有行政主体,才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所以我们要用法律思维会分析题目中出现的信息,这两个方面都不要忽略的。
主持人:考生就问,你刚才也提到公务员法,也是考的热点,那这方面是不是要有一些重点内容。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确实是这样,公务员法是2006年出来,在2007年考察当中,公务员法考察比较少,而且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和政府中,把国家公务员制度删除掉。我想公务员法在整个考试中占的比重是比较少的,只要了解一下公务员具体的制度就可以。比如说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务员是如何招录,级别是如何区分,我想这不是这次考试的重点。
主持人:考生就讲到:还有三个月才考试,如何积累自己的法律知识。因为仅仅看书或者教材很难记清楚一些复杂的条文。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这个问题确实是很难回答。因为实际上我们是这么回答,我们学了很多年的法律,有一些法条也不是记很清楚。你说叫我给您一个捷径,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需要考的法条通过其他的形式记起来,基本上没有什么捷径。一个方面是要进行认真的复习,第二是要多关注一些社会上所出现的事情,然后出现这些事情以后,人们是如何从法律这个角度来评价,通过这些形式,把法条记很清楚。至少我现在还没有发现这样的捷径。
主持人:其实自己还是要多花一点时间。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我想重点复习是最好的途径。
主持人:这里有一名大三得学生来提问:我今年大三了,想考公务员和司考,请专业人士或有过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下:从现在起开始准备,两者复习时在时间上该怎么分配和谐调,是同时复习呢,还是先复习一个后复习另一个?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是这样的,如果进行了司法考试的准备,我就认为公务员考试当中的法律问题就不要复习。因为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题目和司法考试中的法律题目是不能相提并论,一个要求非常难,对考生的要求非常严,而公务员考试是法律常识的考察。你就算进行分开复习,也不要有冲突,因为公务员考试,像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是在三月份,而司法考试是九十月份,所以不会存在冲突。你复习了司法考试,你再拿到公务员考试的法律常识的卷子,就会觉得非常的简单,因为一个是考一般大众,一个是考专业人士的。
主持人:有网友说:我觉得商法、经济法比较难,怎么复习?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商法和经济法涵盖内容比较。比如说商法中有好几大块,但是我想经济法主要还是复习市场规则,我个人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法,因为这些法律题目会单独考,而且这些题目会和行政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结合起来考,比如说卖假烟假酒,这个行为对,是否需要行政诉讼。也就是我刚才讲的消费者权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法中还是进行一般性的把握,尤其是公司法,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组织的设备,股东的人数,到位的资金要进行一般性的把握。其他的像专业知识的商法,比如说政权法,票据法,这些不排除考的可能性,但是我们在复习的时候,重点复习就可以,不可能说我经过一个时间的复习以后,我所看到的题目都是我所复习到,这是不可能达到这样的目标。考这些非常偏的题目,是否有可能呢,有可能,如果考到这个题目的时候怎么办,一个是靠平时的积累。所以赏罚当中,我认为公司法,保险法是重点。
主持人:谢谢单老师,今天我们的视频时间也快要结束。能不能针对最后一段时间,对考生的复习进行提醒。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单锋:复习要经过两个部分,一个是初级阶段,但凡你拿到教材,公务员考试的教材是经过实战经验的专家来纂写。第二个是高级阶段,你再看看法律当中,你看两三遍以后再复习,视野要开阔。比如说你复习到行政复议的范围,你就要想到行政诉讼的范围。因为我们复习到一些法的基本原则的时候,大家感觉很枯燥,但是我想具体的原则,往往是靠具体的法律制度来支撑。比如说我们在行政处罚法要进行财职分离原则,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合一呢,我们要保护当事人的权利的原则上,这为行政主体设置了听取和告知的义务。这样复习起来就会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这就是我简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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