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念斌案有何看法?

尽管受了8年“冤狱”,念斌依然是幸运的。

如果没有被判四次死刑的经历,也不会吸引大批的媒体关注,要不是律师不计酬劳的伸手相助,要不是亲姐姐牺牲青春年华的奔走疾呼,他都不会今天自由地站在北京东三环的这栋公寓里。

然而,念斌最为幸运的是赶上了司法进步。

如果没有“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法;如果没有非法证据排除、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等制度的推行;如果没有“疑罪从无”的法制理念得以实践……念斌也难以走出看守所的重重铁门。

在为司法机关坚持“疑罪从无”理念、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的勇气赞赏之余,舆论认为这是司法回归理性的具体表现。念斌被依法宣告无罪,是司法机关坚守“疑罪从无”法治底线的结果,念斌能够洗脱冤屈,应归功于司法进步和司法环境可惜变化。

党的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1月,浙江叔侄奸杀冤案启动追责程序;8月底,福建平潭投毒案嫌疑人念斌获释;9月29日,海南因故意杀人服刑14年的黄家光被无罪获释,并获赔160余万元。12月初,最高法邀请浙江叔侄奸杀冤案当事人参加“宪法日”活动。12月中旬,呼格吉勒图一案改判无罪。

这些,都是“依法治国”下的生动样板。这些“铁案”的翻转,是司法公正力量的最好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