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是什么?
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区别:二者有严格的界限,地位和功能不同。
联系:一是二者不可分割,相互影响。
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和功能不同:第一种情形是,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二种情形是,整体的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三种情形是,整体的功能小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整体和部分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二者不可分割。
整体由部分组成,整体只有对于组成它的部分而言,才是一个确定的整体,没有部分就无所谓整体。
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只有相对于它速构成的整体而言,才是一个确定的部分,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任何部分离开了整体,它就失去了原来的意义。
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和功能不同:
第一种情形是,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第二种情形是,整体的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第三种情形是,整体的功能小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理解整体和部分的相互关系,系统和要素的相互关系,对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办事情要从整体着眼,寻求最优目标。
其次,搞好局部,使整体功能得到最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