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老年人买东西如何举报
老人买东西被骗可以向食药监管部门举报,利用会议、网络非法营销保健食品,给食品、保健品变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以次充好,消费者一旦发现这些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电话举报。举报途径:
1、可加强与商家协商,要求退回所购产品,返还钱财。子女发现老人上当受骗后,应该保留购买票据和产品,及时找到保健品公司,要求退还产品和返还钱财。
2、可向卫生局、食药监局及工商局举报,请求追回被骗钱财。商家为了提高销量,通常会将自己的保健品包装为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神奇物品,但是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如果商家有虚假宣传的行为,欺骗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可以向卫生局、食药监局及工商局举报,请求追回被骗钱财。
3、收集、固定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商家,也可以将商家及保健品推销员列为***同被告。如果协商、举报无果,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情况下,都是保健品推销员上门推销,此时也可以将保健品推销员列为***同被告。
4、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如果商家夸大事实,虚假宣传,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则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商家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老人数额较大的钱财,还可能构成诈骗罪,消费者可以报警,由法律追究商家的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一)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三)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四)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五)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