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旧电池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回收旧电池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手续如下:

1、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3、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

(2)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3)危险废物类别;

(4)年经营规模;

(5)有效期限;

(6)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法律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第八条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具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