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了还能再追究吗

签了和解书,一般是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了。如果签完后,又因之前的侵权行为造成相关情况的恶化,或者对方又实施了新的侵权行为,那么可以再次追究对方的责任。

和解在法律上的含义就是指双方不通过法院而达成了协议,所以签和解协议无需到法院,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即可。撤诉并不代表放弃权利,撤诉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导致诉权和实体权利的丧失。

和解协议书一般分为四个部分,标题、首部、正文和尾部。标题、首部和尾部这些格式都是固定不变的,比较容易掌握。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其中较难的是协议书的正文部分,就是对当事人纠纷的简要介绍及达成的协议内容的表述。正文要求简练,对纠纷的经过需用与有限的文字表达清晰、完整,达成的协议内容更是协议书的核心部分,要求具有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和解协议书由于是双方之间签订的,因此具有普通合同的效力,如果违约了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看您双方在合同中有无约定,没有的话,一般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交付违约金等等。对此付璐律师需要强调的是,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第一百八十五条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