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宪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制宪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制宪权产生国家权利。

制宪权是一种创造宪法的权力,具有最高法源,没有上位法律规范,一般不受先前政权之法律所规限,只受法理、自然法、制宪目的和国际法所约束。制宪权不是国家权力,先于国家权力,高于国家权力,也不依附国家权力,并据此产生国家权力。

制宪权的原始拥有者和最终拥有者应该是人民,但制宪权一般由军政时期的军人、训政时期的执政者等革命胜利者、政变者或君主来行使。

扩展资料

制宪的过程实质上就是统治阶级将自己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并反映到宪法中来的过程。

一般说来,制宪指的是新生阶级力量夺取政权上升为统治阶级后创造第一部宪法的活动。此后只要国家政权的性质没有改变,宪法的内容一般也不会发生根本改变。原则上就不存在重新制定宪法的问题,而只是对原来的宪法进行修改。

宪法制定问题主要包括制宪权、制宪机关和制宪程序等部分。

百度百科-制宪

百度百科-制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