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和洛克思想的异同是什么?

试分析霍布斯与洛克政治思想的异同。

l、相同之处:

(1)从自然状态出发论述国家权力的来源,将国家视为社会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源于人民的授予:以自然法、契约论为理论基础,研究国家问题。

(2)将个人和个人权利视为国家的基础,国家是个人的集合,国家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工具。

2、分歧所在:

(1)理论体系的出发点不同。霍布斯认为人性是恶的。人自私、卑鄙,有无限的权力欲。人与人就如狼一般;洛克认为人有缺陷,但仍把人视为有理性的动物。能够受自然法的支配。

(2)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不同。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没有安全,没有文明生活。他由此引申出建立强大国家的必要性;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和平状态,但有缺陷,国家是为弥补这些缺陷而产生的,即为了有一个裁判人民之间纠纷的明确而公认的标准、能够公正裁判的权威和执行裁判的强制性权力。

(3)对社会契约的认识不同。霍布斯的契约是人民把一切权力交给第三者(一个人或一个会议),洛克要求人民把部分权力交给人民***同体,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仍保留在自己手中。

(4)个人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不同。霍布斯认为,国家一旦建立,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无限的。其目的是保持国内的和平与安全。洛克认为,国家权力是有限的,它主要是一种裁判权,应依法行使,不能想干涉什么就干涉什么。国家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工具,个人的天赋权利是不可侵犯的。

(5)政体主张不同。霍布斯主张君主政体,将主权集中于一人:其权力不受法律的约束。洛克张民主制度,由人民选举的立法机关掌握立法权,政府必须服从立法机关的管辖;实行法治、分权,承认人民有革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