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绩效工资的规定

法律分析: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

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浮动工资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即可。事实上,绩效工资属于可变量,不能将具体数额写进劳动合同,但是可以将绩效考评的标准和方式写进去。

再其次,如果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双方产生争议的,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

最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实行绩效工资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对绩效工资的计发规则进行明确;如果缺乏约定或规定,或者扣减工资缺乏绩效评估结果的支持,将有可能引发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