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询问未成年人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别的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同是案件当事人,应该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这是公平、公正现代司法理念的内在要求。 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与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他们如实提供证言、陈述和供述。
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进行。
询问未成年证人的规定是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依据我国相关规定,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进行; 除了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也可以到未成年人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进行。
行政案件询问多大年龄的人需要法定监护人在场
1、行政案件中不满16周岁的人是需要法定监护人在场的。
2、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在行政案件中询问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时需要监护人到场。在刑事案件中讯问未满十八岁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3、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法律客观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五条
询问未成年人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能到场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确实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未到场的,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