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井压裂施工服务挂靠法律风险

油井压裂施工服务挂靠法律风险有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责任风险。

1、行政法律风险:行政处罚,依据《建筑法》第66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在政府平台公示,甚至可能被限制市场准入,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17条,违法挂靠行为和处罚结果计入单位信用档案,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服务平台公示。有的省市会根据公示结果,限制市场准入。

2、民事责任风险:对挂靠人,因挂靠合同无效,挂靠合同中约定的管理费、违约责任或对外责任承担将均对挂靠人失去约束力。对发包人,依据《建筑法》第66条、《安全生产法》第100条规定,就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如其他损失如工期延误等,如果发包人能证明工期延误与借用资质有因果关系,也可主张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对分包或转包承包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3条,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又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的,被挂靠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对材料设备供应商,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的材料设备采购、租赁等合同,一般因构成表见代理,由被挂靠人承担支付相关款项的直接责任。对农民工工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6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