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表彰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法律分析:劳模表彰制度于1989年确立。

198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此次表彰革除了过去一些不统一、不明确、不完善的做法,制度化、常规化的体制机制被固定下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