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过了多久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
过了法定追诉时效的案件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该案件触犯罪名的法定量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则经过五年;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超过十年以上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经过该时效期限认为必须追诉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十年以后也可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