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理解

法律分析: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筑起防止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防火墙,从外与内两个方向为司法活动营造了阻火空间,对于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秉公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个规定铺起防止司法勾兑和利益输送的隔离带。三个规定对干预司法、违规交往划出醒目红线,为司法人员拒绝干扰、抵制诱惑提供了挡箭牌和防护盾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三个规定是防范这些干扰的制度保障。三个规定,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遵循。

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职责。

司法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应当与社会人员适当的隔离。在此意义上讲,法官是孤独的职业。

法官的形象不仅关涉个人,更与司法公信力乃至公众的法治信仰息息相关。身为法官意味着私人生活受到更多限制,要谨慎出入社交场合,甚至与亲友也要保持适当距离。法官要主动避免可能引发合理怀疑的言行。

如果被人发现法官与当事人、律师有私下接触等不正当交往,即便法官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判,也会引起人们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动摇人们对司法的信任。法官职业的属性要求法官必须时刻保持廉洁自律。

法律依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九条 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中国***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