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法律法规重点口诀
执业药师法律法规重点口诀介绍如下:
处方限量:
记忆:
(1)处方用量一般不超过7日;急诊处方用量不超过3日。
(2)麻醉/精一药品:
①普通患者:注射剂(1次)、其他剂型(3日)、麻醉缓控释制剂(7日)。
②癌症/疼痛患者:注射剂(3日),其他剂型(7日)、缓控释制剂(15 日)。
③住院患者:逐日开具,每张处方1日常用量。
(3)哌醋甲酯用于儿童多动症:不超过 15 日常用量。
(4)精二药品(同普通药):不超过7日常用量。
(5)盐酸二氢埃托啡:1次常用量,仅限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6)盐酸哌替啶:1 次常用量,仅限医疗机构内使用。
(7)毒性药品:不超过2日极量。
不得发布广告的药品:
口诀:毒麻精放、禁军失忆;医疗用毒、军队特需药品、禁止生产药品、医院制剂。
注解:
①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
②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松配制的制剂;
③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④依法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广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