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拾金不昧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207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遗忘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拒不归还失主或交给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处理的,如果数额较小的,可以按照民事侵权之诉处理,如果数额较大以上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