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从小出国留学,不接受国内九年义务教育算不算违法?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都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第二款: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小留学生不接受国内义务教育
试问这些家长,安的什么心?中国早就实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而且是强制的,先不要说小孩的事情,就说说作为家长,孩子才读小学,你就把孩子送到国外,接受外国的基础教育,这样合适吗?
外国接受小留学生,是有条件的
国内的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是免费的,可是如果到了外国,可就不免费了。
外国接收小中学生,也不是没条件的,看看它们交了多少钱?国内义务教育免费,家长为什么还送国外去?主要部分家长不差钱的,所以送孩子去国外接受教育(肯定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成了外国的留守儿童
既然这些父母愿意将这么小的孩子送出国去做留守儿童,证明他们的父母都认为祖国的教育不好,还谈什么教育他们的孩子爱国!我敢肯定这些父母都是在为移民做准备(个人观点)!
这些小留学生将来还是中国人吗
从小送到国外的就是要培养将来的洋人,有几个成材后能回来报效祖国的?祖国的未来建设指望不上他们,还是多关注关注国内的孩子吧,这才是祖国的未来。
加入英国国籍就有一个条件:在英国合法居留连续10年以上;所以一些家长把孩子从小送到英国留学,这样十年之后就理所应当地拥有了英国国籍。
从小把孩子送出国,在异国他乡学习,这样的家长从本性上已经不承认自己的国籍了。众所周知小学到高中,中国的基础教育是世界上最好的,有最好的教育不上,去国外接受西方教育回来的孩子能爱国吗?本来家长就不爱国,指望那些孩子爱国?
接受义务教育是中国人的责任和义务
观点一: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就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这类家长应该严惩。如果这些小留学生不改变国籍,那么家长的做法就是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观点二:
家长送孩子到国外,就是图将来加入外国国籍,以便在国外发展。一个未来的华裔,今后的外国人怎么会违法中国的法律?
我认为不遵守国家教育法就是犯法。这些从小出国的孩子长大后会不会爱中国(加入外国国籍之后大概率会这样)?会不会为中国的建设发展出力?他们从小就没有接受这方面的教育(爱国教育),接受的是西方的的教育(个人利益至上,也就是人权自由)。所以让他们长大回国效力就是天方夜谭,可能性较小。
孩子无罪,责任在他们的父母。而国家对这种情况也应多加限制。未成年人不接受国家的正规教育,而出国接受西方教育的应受到法律的一定惩罚。这样这类事情就会少了。这是关乎国家未来发展的大事不可小看。不然随着国家的富强,有钱人越来越多,这种让孩子从小出国留学的事也会越来越多。
倘若父母将孩子送出国留学,就是为了将来定居国外,成为外国人,我想,义务教育法已经无法约束这些家长了,最后,希望那些出国留学的孩子们在学有所成后,都能够回来为国家做贡献,祖国需要你们!
这些小留学生,他们不接受国内义务教育,他们的家长到底打的什么算盘?一起交流一下吧!
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就可以说这些娃娃其对今后中国就点用都没有。首先他们不知道爱国,一个不爱国的人,国家拿来何用?
它们本来就不认可中国教育!不认可中国文化!不认可这个国家的一切!你说它违法不违法?!
小学生留学不合法。因为义务教育有一个很重要的教育内容爱国主义教育,外国会教育这些学生爱中国吗?不会的,永远也不会。如果不是义务教育中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这次抗击新冠的行动中,80、90、00后是不会这样为国为民无怨无悔的奉献甚至牺牲生命的。
这个问题,三水三心很早之前,就有过质疑,也与有关法律界人士,进行过一些探探。前一段时间,在写文章的时候,也谈到过会专门来讨论。
最近这一段时间,在英国留学的1.5万名未成年留学生的归国问题,引发了巨大的舆论撕裂,牵出萝卜带出泥,学年儿童(少年)“从小出国留学,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算不算违法”再一次引发了公众的关注。
这里,我们就从法律条文和法理等两个角度,来谈一谈。
一,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没有明确规定
“孩子从小出国留学,不接受国内九年义务教育算不算违法?”这里的“法”,众所周知,指的是《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
我们来看改法的条文:
这里说“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后面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请注意,这里的意思,说“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那么,适龄儿童和少年,出国留学,是否接受的是义务教育呢?
其实,绝大多数国家,都有义务教育制度,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比中国还早。比如,美国的“K12学制”,就是义务教育,相当于一年级到高三。而老牌资本主义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义务教育的国家,1880年就推行国家义务教育,时间为7年,年龄阶段为5-12岁。1988年,对义务教育进行改革,实行了5-16岁的12年义务教育制度。
好,问题来了:法律规定的是 “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 ,并没有规定必须接受中国的义务教育——谁能否人国外的义务教育体系?
或许有人说,这不是钻空子吗?
请注意,真正的法治思维,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所以,我们的 社会 ,一直推行两种治理方式:德治与法治!
二,从法理的角度来看,肯定是违法的
前面说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送未成年(适龄儿童和少年)去国外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但事实上,再好的法律,也不能把现在和未来所有的情况都考虑的毫无遗漏。
道理很简单,10年后会出现什么?100年后会出现什么?
所以,法治,永远都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但法理,却是基本固定的。
前面说到,法律条文只规定了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没有规定必须接受中国的义务教育。但从法理上,其实这种规定,是非常明显。
不信,我们来看《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 社会 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不就是专指的中国的义务教育吗?
难道,美国的义务教育,培养“ 社会 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莫不是他们在为自己培养“掘墓人”?
这样看来,凡是学龄儿童、少年,没有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肯定是违法义务教育法的!
所以,建议教育部和各地的教育部门,将《义务教育法》反复研究,反复宣传,加强《义务教育法》的执行力度,避免出现大量的未成年人,到国外接受义务教育,最后成了不中不洋的样子!
对这个问题,前几天就有网友质疑。
质疑的网友反对把1.5万个小留学生接回国内, 因为他说这些小留学生到国外就读小学,本身就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笔者专门查询了义务教育法,找到了其中的几个条款:
根据对义务教育法的解读,这些小留学生的行为确确实实违反了其中的这些条款!
分析:
?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是中国公民必须接受的教育。小学留学生们在国外就读小学、初中,显然没有接受中国的义务教育。
?国家规定,只要是中国公民必须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注意,在国内读完小学、初中是义务,必须履行的。
?孩子的父母和监护人必须保证自己孩子完成国内的义务教学学习。
?有人可能感到很委屈,在国内读小学、初中无非也是学习文化课,在国外也是学习文化课,效果是一样的。
在这里我强调一句:效果真的不一样!
请问:在国外就读的孩子,接受到的德育、使用的教材和国内一样吗?
这也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国内的教育是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让孩子懂得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
国内的意识形态领域抓得非常紧,国内的教育宗旨是培养对国家建设、对人民群众有用的人才。你把孩子送到国外去,是给谁培养人才?是为谁服务的?
观点
近些年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到国外读小学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留学出现了低龄化。各种机构为了满足家长的需求也在前前后后忙着留学的牵线搭桥。似乎没有人对小留学生到国外读书是否违背了义务教育法。
培训机构方表示:只是协助家长送孩子出国,并未考虑其中是否存在法律问题,如果有,也是由家长面对。
地方教育部门认为:低龄留学是新鲜事物,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基本是默许状态,尚没有进行干预,是否违反义务教育法、如何进行法律监管,值得引起法律界关注讨论。
我认为,基础教育阶段没有必要崇洋媚外。孩子年龄小,正是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中国元素融入血脉的关键时期。太早出去会产生文化上的缺失,对长远发展不利。
孩子从小出国接受外国的教育,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是朗月寒雪,欢迎关注,一起聊教育。
孩子从小出国留学,不接受国内九年义务教育, 我认为是违法行为,但又存有一定特殊情况 。
第一,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在我们的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
第四条中,要求具有我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仅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这两条,已经明确规定了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第二,小留学生是否违法,需要视情况而定
但是,各教育部门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过去留学大多是以高中生、大学生留学为主,近些年来留学项目开始延伸到中小学生,而且呈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因为,在大家的思想意识上对孩子们接受教育等同于接受义务教育,孩子出国留学是不让孩子成为文盲,甚至要成为世界型人才,这似乎与我们义务教育的目标与方向是一致的。因此有专家也提出强制义务教育是否应尊重选择权利这一具有争议性的话题。
小留学生的问题,本来没有在大众视线上出现,倒不觉得什么,送孩子出去读书也好,各个家庭有各个家庭的选择。我曾经也是非常认可这种观念,觉得家长有条件可以让孩子出国学习,也能接受。
因为,我也感觉到学校中的教育对孩子缺乏一定的灵活性,甚至在国学教育上还比较缺失,无法让孩子领会真正的道德修养方式。但是,在2019年4月的一份文件,让我改变了原本自己在家全日制地给孩子实施国学、思维、身体等方面的教育,采取了将这些方法与我国整体教育体系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国家教育为主导,家庭教育为辅助,促进孩子德、智、体等方面的发展。
在这个若干规定中的第一条:
校外培训机构是不能开展全日制培训的,家庭开展相应的全日制教育与此还是有些类似的,并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
这当中也存在有模糊的范畴,虽然家庭行为属于非市场行为,不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可是家庭要实施代替义务教育的内容,总得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与批准吧,这在道理是上行得通的。
所以,我认为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实施的家庭教育代替义务教育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也是应该被取缔的。
以此逻辑来思考,从小参加国外的教育可以,但需要我国教育主管部门的允许。如果出国的小留学生被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就不存在违法,否则就是存有违法行为。
结束语
从大方向来看,从小送孩子出国留学是违反有关法律的行为,但如果是在被允许的条件下又不算是违法行为,这需要有关部门的审定与认可。
孩子从小出国留学,接受的是国外的教育,如果不接受国内九年义务教育算不算违法呢?回答这个问题,要从《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谈起。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总则中第4条明确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
只要孩子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就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如果孩子在国外读书,只要国籍没有改变,就要遵守《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至于国外的小学和初中教育在国内是否会承认?这不是我们能够回答的问题。 单从义务教育法的解释来看,孩子没有接受中华人民***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就属于违法行为。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脊梁、 社会 的未来。中国的小孩子接受国外的教育,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与中国的国情可能不相适应。我们培养的是中国特色 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如果在国外留学的孩子学成归来后,为祖国做贡献,那么这样的孩子正是 社会 所需要的。
法律有规定,肯定是违法,但是,出国的儿童都是有钱人的,谁来执法?
天天纠结接不接小留学生,不能去接!家长可以去照顾他们,就地隔离,回来国家人力物都得跟上,而且存在传染的风险,国家这次听听民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