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对网络宣传律师行业有什么看法?

对此,似乎各地律协宽严不一,但如果只是做律师事务所的一般宣传、推广,不涉嫌虚假广告、夸大其辞,应该都是合法的。

本地很多律师事务所就是通过网络宣传很好地取得了知名度。

有关律师是不是可以做广告,这件事一度颇有争议。有的地方律师协会曾经一度明确规定禁止律师个人做广告,后来全国律师协会又规定律师广告可以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也可以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布。现在律师做广告已经没什么障碍,只是要做得得体、有效才有价值。

常见的律师广告形式有:

1、电视广告,因费用昂贵,很少发现有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在电视上发布广告,见得多的律师参与一些与法律相关的电视栏目,以栏目嘉宾或主持的形式出现。这种形式对提高律师的知名度很有帮助。

2、报刊杂志广告,这种广告形式见得比较多,尤其是刚刚从业的律师,往往都通过种方式来招揽业务。这类形式的广告也有软硬广告之分,硬广告是律师或律师直接在报刊杂志上发布广告,而软广告则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以新闻、解答、专栏、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这样的广告成本很小或没有成本压力。

3、户外广告,包括在公***场合的建筑、车站、道路边等悬挂或张贴广告牌、条幅等,也有律师事务所在公交车上做广告。

4、网络广告,这种广告形式因价格低廉,深受律师的喜爱,而且现在有很多网络公司专门从事律师的广告业务。

5、还有一种比较特别的广告,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把自己办公室或工作室设在司法机关的附近比较显眼的地方,这是一种无形的广告。

广告吸引的往往都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了法律上的困惑和麻烦需要解决,通过广告寻求可以提供咨询或服务的律师,确实现在因为社会环境发生改变,很多人在需要律师的时候却一下子找不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