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实名举报单位如何处理
已婚职工婚外情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但尚未构成违法行为。2014年7月1日将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单位可以给予处分。就劳动关系而言职工也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用人单位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尚在合理性范畴内。 如果有证据证明劳动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已经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用人单位根据生效的规章制度进行解雇处理并无问题。但在上述行为未影响双方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行使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按照违纪解雇则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公务员法第12条和53条规定,公务员应该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否则构成违纪行为。因此,公务员有婚外情属于违纪行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给予处分的。即根据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但是还有一种例外情况,就是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所以这也要看领导的处理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