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年度自行申报和扣缴义务人申报有什么区别

综合年度自行申报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的区别如下:

1、综合年度自行申报是指纳税人在次年根据自己的综合所得情况,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扣缴义务人申报则是由纳税人的任职单位或支付所得的单位,在发放收入时代为扣除并代为申报个人所得税;

3、对于有任职单位的纳税人,通常采用扣缴义务人申报,单位每月进行申报;

4、而对于个体户等没有固定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则需要选择综合年度自行申报。

综合年度自行申报与扣缴义务人申报的区别:

1. 主体不同:综合年度自行申报是由纳税人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申报则是由纳税人的雇主或支付收入的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代为申报。

2. 申报内容不同:综合年度自行申报通常包括纳税人一年内的各项应税收入,需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而扣缴义务人申报仅涉及其支付的特定收入,并代为计算并扣缴税款。

3. 申报时间不同:综合年度自行申报一般在每年的规定时间内进行,通常是年度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扣缴义务人申报则是在支付收入时或每月、每季度定期进行。

4. 申报方式不同:综合年度自行申报可能需要纳税人汇总全年收入并自行填报,可能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平台进行;扣缴义务人申报则由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格式和程序直接向税务机关报送。

5. 后续处理不同:综合年度自行申报后,纳税人可能需要根据申报结果缴纳税款或者申请退税;扣缴义务人申报则由扣缴义务人直接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无需进行额外处理。

综上所述,综合年度自行申报和扣缴义务人申报的区别在于前者由纳税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而后者由纳税人的任职单位或支付所得的单位代为申报。对于有任职单位的纳税人,通常采用扣缴义务人申报,而对于个体户等没有固定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则需要选择综合年度自行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