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部门有那些?
1.内阁部门16个。具体是:内阁官房,内阁法制局,人事院,内阁府,复兴厅,总务省,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环境省,防卫省。
根据《日本国宪法》规定:国家的行政权属于内阁。内阁是日本的最高行政机构,一切重要决策皆由内阁制定和执行。内阁总理大臣也称首相,是最高行政首脑,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
2.独立机构1个:会计检查院。
扩展资料:
1.日本的行政机构是由明治维新后在中央政府实行的太政官制演变而来的。中央行政机构(内阁)根据天皇的敕令建立,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属于天皇,而不属于内阁。内阁下属行政机构称为“省”。
2.内阁官房:即政府办公厅,是内阁执行行政事务的主要助手,主管内阁的日常事务,调查,搜集国内外情报,研究审议内外政策,为内阁决策提供根据。内阁官房长官由总理大臣任命,是内阁中掌握实权的人物。下设有参事官室,审议官和调查官室。
3.内阁法制局:是内阁的法律顾问和咨询机关,主要负责审查有关法律案,政令案,条约案,并向内阁申述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制的事项。法制局长官虽然不是内阁成员,但可以出席内阁所有会议,发挥重要作用。
4.人事院:是协助内阁管理人事行政的独立性机构,负责主持国家公务人员的考试,晋升,任免,决定其职别,薪俸等事项。人事官不受内阁更迭的影响,保护相对稳定性。人事院由人事官组成人事会议,下设事务总局,专管人事院的业务工作。
参考资料:
日本政府官方网站:官公厅,其他部门
中国机构编制网:日本中央政府机构
百度百科——日本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