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一切权力属于谁

法律分析: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于人民拥有国家主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人民是治理国家的主体。依法治国作为体现现代民主和文明的治国理政的一种特定方式,也必然要以人民为主体。国家权力是一种特殊的政治权力,是通过国家政权发生的政治权力关系。其所表现的最高统治形式是国家主权,它是国家权力的“最终权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