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仲裁啥意思

网络仲裁是利用互联网技术资源使全部或主要仲裁程序在网上进行的一种替代争议解决方式。

网络仲裁包括约束性网络仲裁和非约束性网络仲裁两种,前者是依法成立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的网络仲裁平台作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者是网络公司作出的“裁决”,如“易保全”、“法大大”等网络平台虽然提供网络仲裁相关服务,但这种服务仅仅起到证据保存、法律咨询、仲裁代理等作用,其作出的“裁决”仅仅类似于“专家意见”,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网络仲裁受法律认可

《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中华人民***和国仲裁法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

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由此可见,网络仲裁受到法律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的文书,不得因其采用电子签名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一份仲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形式,并且签名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条件,那么这份仲裁协议就与传统仲裁中的书面仲裁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为网络仲裁后续程序的推进提供了可靠的效力基础。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