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是指在法律范围内,代替其它人向侵权方追责的行为。只有在被代位追偿人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或对赔偿请求拒不接受的情况下,原债权人方可申请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当原债权人的权益受到侵犯,而债务人不能履行赔偿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选择对侵权方进行追偿,也可以选择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以实现权益保护。这种行为就是代位求偿。在实际操作中,代位求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代位追偿人应当是原债权人的继承人、受让人或者诉讼参加人。其次,被代位追偿人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或者对赔偿请求拒不接受。最后,代位追偿人必须通过法院认可的方式取得原债权,并且在起诉过程中已经充分证明被代位追偿人对原债权的侵害行为。代位求偿一般适用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但在具体操作中,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权益保护。如果被代位追偿人已经履行了全部或部分赔偿义务,那么代位追偿人就不能再行使代位求偿权利。

代位求偿与担保有什么区别?代位求偿是指债权人将自己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以实现权益保护;而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财产担保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在代位求偿中,代位追偿人取代了原债权人行使权利;而在担保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仍然是债务关系的主体,只是提供了财产担保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代位求偿相当于代替他人对侵权方进行追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代位追偿人应当具有原债权人的权益保护资格,并且被代位追偿人未能履行赔偿义务或者对赔偿请求拒不接受。在实践中,代位求偿可以起到保护债权人权益、加速诉讼程序等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在下列情况下,法庭应准许代位诉讼:(一)原告死亡或者变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二)原告权利得到法律保护,由于债权的转让或者法定继承人的变更,权利已经归属于其他人,且该人申请代为诉讼的;(三)原告能够证明在起诉时已经向被告提出过请求,但被告拒不接受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