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使用年限新规定

一、电动摩托车使用年限新规定是什么

1、电动摩托车使用年限新规定如下:

(1)取消摩托车的报废年限的要求,摩托车的使用年限最高为13年,达到这个年限的摩托车,无论车况如何,都不能上路,违规上路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放宽限摩上路的要求,不再限行。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十一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车辆报废条件有哪些

车辆报废条件如下:

1、行驶公里数达到60万公里;

2、未通过年检或没有按时年检的;

3、超出国家的排放标准限制。